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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街道2023年土地开垦项目社会资本参与方采购[GXTZ-ZB-2023第(432)号]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同泽工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3 18:16


项目名称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街道2023年土地开垦项目社会资本参与方采购

项目编号

GXTZ-ZB-2023第(432)号

招标人

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办事处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买球

建设规模

30.40公顷(456亩)。

开标时间

2023年8月3日9点30分

开标地点

买球(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楼开标厅)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8月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8月8日

预中标人

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国家级利用等别提升至9~12等补充耕地中标奖补单价每亩报价为:¥38,000.00;国家级利用等别提升至7~8等补充耕地中标奖补单价每亩报价为:¥45,000.00。

服务期限

土地开垦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不低于29.488公顷的外业施工工作;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不低于29.488公顷的竣工验收工作;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不低于29.488公顷的市级竣工验收并完成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及报备入库工作;后期管护期3年(自通过占补平衡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指标报备入库、确认指标获取收益后起计算)。

质量要求

按照《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如有新政策文件则按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质量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的文件规定,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占补平衡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国家级利用等别提升至9~12等补充耕地中标奖补单价每亩报价为:¥38,000.00;国家级利用等别提升至7~8等补充耕地中标奖补单价每亩报价为:¥45,000.00。

服务期限

土地开垦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不低于29.488公顷的外业施工工作;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不低于29.488公顷的竣工验收工作;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不低于29.488公顷的市级竣工验收并完成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及报备入库工作;后期管护期3年(自通过占补平衡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指标报备入库、确认指标获取收益后起计算)。

质量要求

按照《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如有新政策文件则按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质量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的文件规定,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占补平衡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宏程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国家级利用等别提升至9~12等补充耕地中标奖补单价每亩报价为:¥38,000.00;国家级利用等别提升至7~8等补充耕地中标奖补单价每亩报价为:¥45,000.00。

服务期限

土地开垦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不低于29.488公顷的外业施工工作;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不低于29.488公顷的竣工验收工作;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不低于29.488公顷的市级竣工验收并完成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及报备入库工作;后期管护期3年(自通过占补平衡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指标报备入库、确认指标获取收益后起计算)。

质量要求

按照《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如有新政策文件则按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质量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的文件规定,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占补平衡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及依据

公示媒介

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买球网(www.wardrobeofher.com)、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jkq.nanning.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异议和投诉

1.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办事处

0771-4739495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

0771-4516710

招标人: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买球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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